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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动态
关于遴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2 16:01:38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目录的通知》,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以下简称“工联院”)入选成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评价机构。


为做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工作,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工联院拟面向社会遴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主要面向具备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及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应配备符合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工作要求的场地、设备、工具(软件)系统,以及考核站点管理制度等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考核工作;各考核站点至少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1)


3.申报单位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联院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材料


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加盖单位印章);


4.信用中国报告;


5.附件2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场地和设备台账、照片等)。


四、有关要求


1.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可提供相关材料自愿申报。


2.工联院审核申报材料,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一批考核站点目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在官方平台公布。


3.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5日前,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建设指南》(附件1),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按要求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工联院,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件(pxzx@china-aii.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010-87901289,1367212110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403号楼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附件

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建设指南


2.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考核站点申报表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2025年1月22日